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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劳动

📋 特定技能定期申报改为每年一次

2026年4月1日起 每季度→每年一次,次年5月31日前提交

有什么变化?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自2026年(令和8年)4月1日起大幅修改了特定技能制度的定期申报规则。此前,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接收企业或个体经营者)须每季度申报一次接收、活动及支援实施情况,2025年4月15日前提交的那一次为最后一次季度申报。新规则将对象期间整合为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一年,提交期间为次年5月31日之前(5月31日遇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开厅日),每年仅一次。申报次数减少,但一次要汇总一整年的接收、活动与支援情况,因此日常记录管理比以往更为重要。若将支援业务全部委托给登录支援机构,该机构整理的支援实施情况(参考样式第3-6号 附件1、附件2)也须由特定技能所属机构一并提交。为配合过渡,入管厅陆续公开了定期申报编制要领(2026年1月26日)、提交材料清单的修订、宣传单页、常见错误集(5月8日)、Q&A及附件提交须知(5月20日)、在线申报操作讲解视频(4月28日)。另一方面,雇用合同变更・终止、接收困难等情形下的“随时申报”维持原样,仍须在事由发生之日起14日内等各自期限内提交。

👥 适用对象是谁?

  • 以特定技能1号・2号在留资格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雇主的申报情况会影响在留)
  • 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 受托实施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支援的登录支援机构
  • 计划以特定技能来日或跳槽的人及其预定接收企业

🌏 对外国人的影响

申报由公司一方进行,但受影响的是本人。入管厅明确指出,若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未适当履行申报义务,该企业将无法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若您打算跳槽的公司疏于申报,录用本身就可能无法推进。此外,在支援业务全部委托的情况下,如果支援实施情况一直未被提交,登录支援机构的登录可能被撤销,您日常依赖的生活咨询、日语学习支援窗口也可能中途更换。当您离职,或因故一个月以上无法工作时(工作中或私生活中的伤病、因怀孕・生育・育儿而休假、生产线缩减等),无论实际是否离职,公司都必须在14日内提交“接收困难申报”。这并非对本人不利的手续,而是启动支援与转职协助的制度入口。由于申报改为每年一次,公司必须保有一整年的记录,因此工资单、工时记录、面谈记录等自己也留存一份会更安心。

💡 需要了解的要点

1定期申报的对象期间为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提交期限为次年5月31日(遇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开厅日)。既然一年只有一次,请把期限登记到公司日程中。
2自2021年4月1日起,特定技能制度的全部申报均可通过“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电子申报系统”在线提交。入管厅已公开用户注册、使用申请及输入方法的讲解视频。
3随时申报只能由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提交。即使已将支援业务委托给登录支援机构,该机构也不能代为提交随时申报。
4离职、失踪、死亡,或一个月以上无法从事活动的休业(伤病、怀孕・生育・育儿、生产线缩减等),须自事由发生之日起14日内提交“接收困难申报”。
5随时申报共6类(雇用合同变更・终止・重新签订/支援计划变更/支援委托合同/接收困难/不符合省令基准/支援计划实施困难)。各自的参考样式与提交材料清单可在入管厅网站查阅。
6登录支援机构恢复支援业务时,须在预定恢复日的1个月前提交申报。登录事项变更申报须附上登录支援机构概要书(参考样式第2-2号)。
7制作前先查阅《定期申报常见错误集》(2026年5月8日公开)与《定期申报Q&A》《关于附件提交的通知》(同年5月20日公开),可减少被退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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