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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住房

🏘️ 公营住宅入住标准·房租规则修正案征求意见

2026年9月10日公示/意见受理至10月11日0时(国土交通省)

有什么变化?

2026年9月10日,日本国土交通省公示了《关于〈公营住宅法施行令〉部分修正的政令案》,并启动公众意见征集。受理期间为2026年9月10日0时0分至2026年10月11日0时0分,案件编号155260721,主管部门为国土交通省住宅局住宅综合整备课。 本次政令案的依据条文是《公营住宅法》(昭和26年法律第193号)第16条第1项及第4项、第23条第1号、第25条第1项、第28条第1项、第2项及第4项、第29条第1项。这些条文分别涉及公营住宅房租的确定、入住者资格、入住者的选考,以及对收入超标者和高收入者请求退租的规定。《公营住宅法施行令》属于下位法令,负责把法律只给出框架的部分落实为具体数值——例如入住收入基准的金额、计算房租所用的系数。因此本次修正案调整的并非法律本身,而是实际运用时的“尺子”。 修正的具体内容记载于e-Gov上公开的《修正概要》(PDF)与《意见征集要领》中。目前仍处于定案前阶段,征集期内任何人都可提交意见,政令将在参考所提意见后确定并公布。

👥 谁受影响?

  • 目前入住都道府县·市区町村公营住宅的家庭
  • 今后打算申请公营住宅的家庭
  • 收入已超过或预计将超过入住基准的入住者
  • 希望就公营住宅房租·入住资格标准提交意见的人(不限国籍与居住地)

🌏 对外国人的影响

公营住宅是地方公共团体面向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家庭提供的租赁住宅,房租按家庭收入确定,这一点与民间租赁市场有很大不同。已办理住民登记的外国人也可能属于申请对象,但入住资格、募集时期与所需材料由各都道府县、市区町村自行规定,因此能否实际申请,须以所在自治体的募集通知为准。 本次政令案涉及的是入住者资格、房租的确定,以及收入超标者·高收入者退租等条文。对已经居住在公营住宅的人来说,关系到房租金额与能否继续居住的条件;对今后申请的人来说,则关系到收入方面的入住基准。 公营住宅的申请与续住手续基本以日语进行。除了自治体住宅课窗口外,建议同时确认外国人咨询窗口或多语种咨询服务,以免错过募集时期。

💡 需要了解的要点

1意见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0时0分至2026年10月11日0时0分。截止为“10月11日0时”,实际须在10月10日当天完成提交
2提交前需确认《意见征集要领(含提交方式)》与《命令等的案(修正概要)》全部内容,两份文件均在e-Gov上以PDF公开
3请通过e-Gov公众意见征集页面(案件编号155260721)提交意见
4国土交通省住宅局住宅综合整备课也提供资料发放,咨询亦由该课受理
5目前制度尚未变更。政令将在征集意见后确定并公布,请以最终公布内容为准
6公营住宅的入住资格、募集时期与申请方式因自治体而异,请查阅所在都道府县·市区町村住宅主管课的募集通知
7若担心日语手续,可利用自治体的外国人咨询窗口或多语种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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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Gov公众意见征集官网(国土交通省 住宅局住宅综合整备课/案件编号155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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