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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防灾

🏛️ 防灾厅省令·告示草案征求意见(至10月13日)

意见受理至2026年10月13日23时59分/内阁官房 防灾厅设置准备室(案件编号060260914)

有什么变化?

配合防灾厅的设立,日本于2026年9月14日0时0分起就新官厅将使用的省令(防灾厅令)与告示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受理截至同年10月13日23时59分,由内阁官房防灾厅设置准备室负责。征求对象包括依据《行政程序法》(平成5年法律第88号)第3章第2节等制定的《防灾厅听证程序规则(暂称)草案》,以及《关于防灾厅所管物品无偿出借及转让的防灾厅令(暂称)草案》等多项草案。所谓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许可等不利处分之前,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此次草案规定新厅如何推进该程序。物品相关的防灾厅令则确定国家所有物品无偿出借或转让时的处理方式。新官厅成立时,需要将其他省厅既有的此类规则以新厅名义重新制定,本次案件正属于这一基础工作。草案全文与意见征集要领以PDF形式在e-Gov公开,并在窗口分发。

👥 哪些人相关?

  • 在日本生活、依赖灾害信息与支援的外国居民
  • 希望就新厅制度建设提出意见的人
  • 在地方政府或企业从事防灾、灾害应对实务的人员
  • 涉及国家物品无偿出借与转让的团体
  • 从事外国人支援及多语言防灾信息工作的团体

🌏 对外国人的影响

防灾厅正作为承担地震、台风等灾害应对的新的国家机构推进筹备。对在日外国人而言,避难信息与受灾者支援的受理窗口设在何处,直接关系到日常生活。本次草案以程序规则和物品处理为主,居民的申请或给付不会立即发生变化,但这是首次可以确认新厅将依据何种规则运作的机会。公众意见征集是广泛听取一般民众意见的程序,提交对象与格式记载于《意见征集要领(含提交处)》。若对多语言灾害信息或面向外国人的支援有所建议,可在确认草案全文后,于10月13日23时59分截止前提交意见。

💡 需要了解的要点

1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0时0分至10月13日23时59分,案件编号060260914。
2e-Gov提示:提交意见前务必确认《意见征集要领(含提交处)》与草案全文。
3资料除在e-Gov以PDF公开外,也在窗口分发。
4咨询处为内阁官房 防灾厅设置准备室(电话 03-6230-9073)。
5《防灾厅听证程序规则(暂称)草案》规定作出不利处分前听证程序的进行方式,与自身成为处分对象时直接相关。
6《物品无偿出借及转让相关防灾厅令(暂称)草案》规定无偿出借或转让国家物品时的处理方式。
7本次依据《行政程序法》作为意见征集程序实施,可通过e-Gov案件编号检索该案件。

🔗 相关议题

来源:

e-Gov公众意见征集(数字厅官网)/内阁官房 防灾厅设置准备室

本文由 freegent 株式会社基于上述来源编辑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