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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医疗

🏥 指定难病诊断标准修订案 再次征求意见

截至2026年9月30日23时59分|厚生劳动省修订决定难病医疗费补助资格的通知

有什么变化?

2026年9月1日,厚生劳动省就《关于指定难病的诊断标准及重症度分类等》(2014年11月12日健发1112第1号 厚生劳动省健康局长通知)的部分修订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案件编号为495260174,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1日16时20分至9月30日23时59分,属于依据《行政程序法》实施的意见公募程序。 该通知的法律依据是《关于难病患者医疗等的法律》(2014年法律第50号)第5条第1项,以及2014年厚生劳动省告示第393号。它规定了哪些疾病被认定为指定难病、症状达到何种程度才能纳入医疗费补助对象,是直接决定患者能否获得补助的判断尺度。 本次为“再次征求”,即就同一修订案重新收集意见。修订案的具体内容以三份PDF公开在e-Gov案件页面上:通知案概要、修订通知案附件、修订概要。意见公募程序面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提交时不设国籍要求。

👥 谁受影响?

  • 在日本领取或正考虑申请难病医疗费补助的外国居民
  • 补助与否取决于诊断名称和重症度等级的患者及其家属
  • 抚养患有难病儿童的外国监护人
  • 为难病患者提供诊疗和支援的医疗机构、支援团体工作人员
  • 希望对修订案提交意见的人(不限国籍)

🌏 对外国人的影响

能否获得难病医疗费补助取决于两点:疾病是否属于指定难病,以及症状是否达到规定的重症度。诊断标准和重症度分类一旦修订,同一疾病可能新纳入补助对象,或者判定思路发生变化。对在日本长期接受治疗的外国人来说,这直接关系到每月的自付金额。 申请窗口是居住地的保健所,由都道府县或指定城市作出支付认定。申请时需要提交由都道府县指定的医师(指定医)填写的临床调查个人票,更新时同样需要该文件。该制度以加入日本公共医疗保险者为对象,不因国籍而区别对待。 修订案资料仅有日语版本,且包含大量专业医学术语。若不确定自己或家人的病名是否涉及,最稳妥的做法是向主治医生或保健所负责人确认。

💡 须知要点

1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23时59分,受理自9月1日16时20分开始,案件编号495260174
2提交意见前,请务必完整确认案件页面的《意见征集要领(含提交方式)》和《命令等草案》全文——为防止误投稿,网站要求勾选确认
3修订内容可通过三份PDF(通知案概要、修订通知案附件、修订概要)确认,请先查看自己或家人的病名是否在列
4意见通过e-Gov案件页面提交。该程序面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不设国籍要求
5内容咨询请联系厚生劳动省 健康·生活卫生局 难病对策课(电话 03-5253-1111 分机2208)
6已持有受给者证的人,建议提前确认更新时间以及负责填写临床调查个人票的指定医
7若日语资料难以理解,可向主治医生、保健所或当地政府的外国人咨询窗口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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