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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9医疗

🩺 指定难病范围与重症度标准拟修订

意见征集至2026年10月29日|厚生劳动省公示告示案与诊断标准修订案

❓ 有何变化?

2026年9月2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示两份修订草案并开始征求意见:一是修改规定指定难病范围与补助所需病情程度的告示,二是修改《关于指定难病的诊断标准及重症度分类等》通知。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19时00分至10月29日23时59分。根据《难病患者医疗等法律》(平成26年法律第50号)第5条第1项,由厚生劳动大臣指定何种疾病属于“指定难病”;同法第7条第1项第1号规定可享受医疗费补助的病情程度。这两点均载于平成26年厚生劳动省告示第393号,本次草案对其作部分修改。同时,临床使用的诊断标准与重症度分类通知也一并修订,修订通知草案附有别纸1至别纸10。由于医学进步会改变检查方法与疾病分类,指定难病名单和标准需定期复核。在修订正式确定之前,现行标准继续适用,征集期间已取得的受给资格不会改变。因属行政程序法规定的程序,所提交意见及答复日后会一并公示。

👥 影响哪些人?

  • ●持有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受给者证、在日本接受治疗的外国居民
  • ●正在确诊过程中,或考虑申请医疗费补助的人
  • ●所患疾病目前不在指定难病名单内、想确认是否可能被新增的人
  • ●支援患者的家属、医院社工以及地方政府咨询窗口
  • ●希望就修订草案提交意见的人(截至2026年10月29日23时59分)

🌏 对外国人的影响

指定难病的医疗费补助,只要加入日本公共医疗保险(国民健康保险或社会健康保险),不分国籍均可利用。对外国居民而言关键在于:对象疾病名单或重症度分界线一旦变动,能否获得补助以及每月自付上限都可能随之改变。若有疾病被新增为指定难病,原本全额自费的治疗就可能纳入补助范围。诊断标准调整后,申请时需要的检查项目以及临床调查个人票的填写内容也可能变化。申请窗口为居住地的都道府县或指定都市,需提交由难病指定医生填写的临床调查个人票,以及住民票、保险证、收入证明等材料。手续基本以日语进行,建议尽早联系当地难病咨询支援中心或医院社工,以减轻负担。

💡 需要了解的要点

1意见的提交方式、格式与提交对象记载于“意见募集要领”PDF。可通过e-Gov案件页面(案件编号495260198)提交,截止2026年10月29日23时59分。
2具体哪些疾病、哪些标准发生变化,可查阅“告示案概要”“通知案概要”“修订通知案”及别纸1至10的PDF。
3修订正式确定前仍适用现行标准,目前持有的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受给者证继续有效。
4新申请与更新的窗口为居住地的都道府县或指定都市。必须提交难病指定医生填写的临床调查个人票,请先确认主治医生是否具备指定医资格。
5受给者证每年需办理更新。请确认有效期,提前2至3个月开始准备诊断书(临床调查个人票)。
6制度咨询请联系厚生劳动省健康·生活卫生局难病对策课(电话03-5253-1111 分机2329)。
7材料以日语为主,可向当地难病咨询支援中心或医院社工寻求填写与翻译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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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厚生劳动省官网(e-Gov公众意见征集:指定难病及诊断标准等部分修订案)

本文由 freegent 株式会社基于上述来源编辑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