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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01-01生活

📮 国际邮件条款变更,国际回信邮票券废止

2027年1月1日实施 — 总务省批准日本邮政依万国邮联条约修订的国际邮件条款

有什么变化?

日本总务省于2026年9月14日宣布,已批准日本邮政株式会社申请的国际邮件条款(国际邮便约款)变更。该批准依据《邮便法》(昭和22年法律第165号)第68条第1项作出,总务省先向信息通信行政・邮政行政审议会咨询,收到答复后予以认可。预定实施日为2027年1月1日。 变更的背景并非日本国内因素,而是2025年9月召开的万国邮政联盟(UPU)大会修订了《万国邮政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因此其他国家也会在同期推进类似调整。 主要变更有四点。第一,废止国际回信邮票券(IRC)。由于全球邮件使用量下降,国际回信邮票券的需求近年大幅减少,UPU大会决定予以废止,日本邮政也将结束该项业务。第二,对以信函为内容的普通邮件,修改尺寸规定与重量条件,删除「小型件」的尺寸类别;包裹的最小尺寸条件中同样删除该类别。第三,为简化国际邮件的商品体系,保价邮件被限定为仅以信函为内容的优先普通邮件及包裹,条款规定相应予以明确化。第四,公约修订时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提出并获通过一项保留,即可不对收件人承担赔偿责任、将赔偿金仅支付给寄件人,该内容将反映到条款中。 此前,寄件人可购买国际回信邮票券随信寄给海外对方,存在「小型件」这一尺寸类别,保价邮件的适用范围在文字上也比今后更宽。2027年1月1日起,上述内容将被整理规范。

👥 谁受影响?

  • 与母国家人或政府机关通过国际邮件往来的在日外国人
  • 向母国寄送文件或包裹的留学生、育成就劳/技能实习生与在职者
  • 随信附寄国际回信邮票券以收取海外回信的人
  • 以保价邮件方式向海外寄送贵重物品或重要文件的人
  • 向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寄送邮件的人

🌏 对外国人的影响

对在日外国人来说,最贴近的场景是与母国家人或政府机关的往来。此前请对方寄回文件时随信附上国际回信邮票券的人,2027年1月1日起将无法再使用这一方式,需要改由对方承担回邮费用,或改用可追踪的其他寄递服务。 尺寸规定与重量条件的调整,直接关系到向母国寄送文件或行李时适用的资费区分。过去按「小型件」处理的邮件今后归入哪一类,请在交寄前到邮局窗口或日本邮政的说明页面确认。 由于保价邮件的适用范围被限定为仅以信函为内容的优先普通邮件及包裹,寄送毕业证明、合同等重要文件时,「用哪种方式才有赔偿保障」可能发生变化。至于寄往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邮件,请注意赔偿金可能仅支付给寄件人,不要以「由收件人申请赔偿」为前提寄出。

💡 需要了解的要点

1预定实施日为2027年1月1日,在此之前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2手上还有国际回信邮票券的人,请尽早查看日本邮政关于今后处理方式的说明
3详细变更内容载于总务省新闻稿所附的「国际邮件条款新旧对照表」
4尺寸与重量的区分调整会影响资费。若计划在年末年初向母国寄送行李,请事先到邮局确认
5需要赔偿保障的物品,交寄前请确认所选方式是否仍属保价邮件适用范围
6本次变更依据2025年9月UPU大会的公约修订,对方国家的处理方式也可能在同期变化
7制度咨询可联系总务省信息流通行政局邮政行政部邮便课国际企画室(03-5253-5972),具体寄递方式请咨询就近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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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总务省官网(新闻稿:国际邮件条款变更的批准)

本文由 freegent 株式会社基于上述来源编辑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