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保险费的外国人将被拒绝更新在留资格
2027年6月起,长期拖欠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费且不听从缴纳指导的中长期在留外国人,其在留资格更新或变更原则上将被拒绝。2026年度内自治体与入管系统对接,自动将滞纳记录反映到审查中。
2026年9月3日0时截止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开征求意见(案件编号315000139)
2026年8月4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就《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施行规则部分修订省令案》启动了公开征求意见程序(Public Comment)。案件编号为315000139,分类为「外事」,受理期间为2026年8月4日0时至2026年9月3日0时。这是依据《行政程序法》进行的程序:在省令正式制定之前广泛征集社会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最终内容。所依据的法条为入管法第2条之2第3款,该款规定持在留资格居留者的在留期间由法务省令规定。也就是说,本次修订案针对的正是规定外国人在留手续细则的施行规则本身。修订的具体内容记载于e-Gov案件详情页所公布的PDF文件中:「命令等草案(新旧对照条文)」与相关资料「修订概要」。由于新旧对照条文按条款逐条对比,您可以直接确认与自己的在留资格或申请手续相关的条款是否属于此次修订对象。页面亦要求提交意见前须完整阅读征求意见要领与草案全文,以防误投。
入管法施行规则是规定在留资格相关申请与申报细则的省令。一旦修订,在留资格变更、更新等窗口手续的具体操作都可能受到影响。首先应做的,是打开e-Gov上公布的新旧对照条文,确认与自己相关的条款是否属于此次修订范围。公开征求意见不限国籍,作为当事人的外国人本人,以及接收方的企业、学校提交的意见同样有效。截止时间标示为2026年9月3日0时,因此实际上必须在9月2日当天完成提交。修订省令的公布日与适用开始时间将在征求意见结束后确定,近期计划办理申请的人请持续关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公开资料。
2027年6月起,长期拖欠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费且不听从缴纳指导的中长期在留外国人,其在留资格更新或变更原则上将被拒绝。2026年度内自治体与入管系统对接,自动将滞纳记录反映到审查中。
2027年4月起"技能实习"废止,转为"育成就劳"。2026年为准备和宣传期。必须日语N5以上,本人原因可转职,3年后可转为特定技能1号。
入管厅公布永住许可指南修订草案并征求意见(9月3日截止)。审查要素包括家庭收入持续超过日本人平均水平、养老金预期、日语B1、子女就学等。原则上2027年4月起适用,收入相关预定2026年10月实施。